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碩博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資料
6220   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   博士    111 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實施

選擇系所 科目群組


應修學分數
系訂必修: 4 學分    選修: 24 學分    應修最低畢業學分: 28 學分  (不含博/碩士論文)

應修科目

課 號
課程識別碼
課程中文名稱 課程英文名稱 學分數 群組別 併修 必修認可範圍
Ethics7001
000 90010
學術倫理 Academic Ethics .00     不限開課院系
BSE8999
622 D0010
博士論文 Dissertation .00     限本系課程
BSE8001
622 D0020
專題討論 Seminar 1.00     限本系課程
選課特別規定

1. 博士班至少應修畢28學分,碩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修畢34學分,學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修畢42學分。上述學分可在本系或相關系所開設之課程中選讀,但不包括論文、外國語文或入博士班以前修讀之學分。

2. 修習科目應包括入學後由「論文指導委員會」指定之必選科目,此項必選科目之學分,不能充抵前項規定內之學分數。

3. 博士班研究生每學期課程之選定,必須經指導教授及導師同意,否則不予承認。

備       註

1.大學部(U字頭除外)課程之學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內
2.直攻博士學位者,自轉入博士班起,其學分規定依上述規定辦理。